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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读我校签订《就业协议》

2023-02-09  访问次数:641

入读我校签订《就业协议》

入学之时,学院与学生签订《就业协议》,主要内容包括:确保毕业后顺利就业,就业后的月收入可达5000元以上;如果毕业3个月后仍未安置就业,赔偿20000元人民币。 求学期间。学院在学生求学期间,按校企合作单位的要求进行订单培养,确保毕业后成为合格的应用型、复合型、技能型人才。 毕业前夕。 通过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的“双向选择”,前往学院安置网络内的1000多家企事业单位,实现高薪优岗就业。 就业以后。学院通过设在杭州、深圳等地的驻外办事处,提供追踪服务和终生安置服务,如调整工作岗位、提供法律援助、开展劳动保护、协调劳资纠纷等。 学院建起了覆盖全国40多个城市、10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就业安置网络,确保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%、就业稳定率达95%,就业后月收入可达5000元以上。而统计数据显示:2011年,我国通过读高中再读大学的高校毕业生,初次就业率仅为77.8%。 如果毕业生自愿申请不由学院安置就业,可以自谋职业,贵阳联合经济专修学院予以大力支持,而且帮助他们享受到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——目前,贵阳省、贵阳市和贵阳 所辖区(市、县)三级政府,已经出台了多项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,如:提供2-20万元的无息创业基金、减免一定的税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