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养具备音乐表演、民族音乐艺术、音乐教育方面的素质和能力,能在文艺团体、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、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;
3.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;
4.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;
5.掌握文献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。
毕业生可到电视台、歌舞剧院(团)、电视剧制作中心、宣传部门、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、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,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;也可以进一步攻读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。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就业岗位茶艺师、少儿英语教师、钢琴教师、音乐教师、幼儿园教师、幼儿教师、声乐老师、幼儿英语教师、早教教师、钢琴老师、亲子教师、少儿英语老师等。